Skip to main content
RtiRtiTalk
編輯精選

[生活] 護送就醫≠強制住院 精神醫療制度一次看

bella@@ 央廣 新聞
bella@@ 央廣 新聞1天前
高雄林姓女教師日前經衛政單位護送就醫住院,引發強制住院爭議。對此,台灣精神醫學會秘書長李俊宏今天(15日)表示,護送就醫屬於緊急處置,後續住院則依個案病況與風險而定,由於臨床現場具多樣性,患者意願可能更動,家屬與社區也是壓力來源,讓醫院相當難為,希望社會多給一點空間。#央廣記者劉品希的採訪報導# 高雄林姓網紅女教師因校園事件頻遭學校調查,因此多次在臉書發文指控校方、抒發不滿。她在今年2月便已留職停薪,但當6月初校方通知她到校召開校事會議,她疑似因此情緒崩潰,在臉書粉絲頁詢問「學校最高樓層」。 地方心衛中心隨即於6月4日啟動「社會安全網危機介入團隊」,將女教師護送就醫並住院。女教師住院5天後、於9日出院,但隨即在臉書發文自述過程的不安與無助,指自己如同重大罪犯般遭限制自由,「因為害怕」,所以在勸說下妥協住院。高雄市衛生局則強調,個案有多次自殺通報及就醫紀錄,因此啟動社安網積極保護、協助就醫,過程中有充分說明,患者與家屬均「知情同意」,並無「強制住院」情境。 護送就醫、強制住院兩者不同 根據「精神衛生法」,在現行精神醫療制度中,明定「護送就醫」與「強制住院」屬於兩階段程序,「護送就醫」是在緊急狀況下保護人身安全,強制住院則涉及人權,須經專科醫師鑑定與法院裁定把關。 衛福部桃園療養院副院長、台灣精神醫學會秘書長李俊宏接受央廣訪問時表示,根據「精神衛生法」規定,針對精神病患或疑似精神病患,經評估若有自傷、傷人之虞,會由警消護送至醫療院所就醫,稱為「緊急處置」。 李俊宏指出,啟動「緊急處置」有兩大依據,一是考量現場的風險情況,如有些個案已坐在「女兒牆」上準備跳樓或是抱著瓦斯桶欲引爆;二是由衛生主管機關協助查詢系統上的風險情形,確認是否曾有相關紀錄。他說:『(原音)那系統上呈現風險的情形,他其實資料的來源有幾個,第一個是包括社區跟鄰里的通報,比方說他的家人反覆通報說我的家人有自殺的風險,那他最近甚至都已經持刀傷害自己好幾次了。或者是說鄰里間、里長、鄰長或者社區的管委會,這個人在社區上其實有一些滋擾的狀況,甚至開始有像先前苗栗持刀這種情形。』 李俊宏進一步指出,除了考量現場風險與系統評估,也應徵得個人與家屬的意願;但在實務上,許多個案並無病識感,或雖在醫療人員與親友勸說下同意坐上救護車,卻又中途反悔,此時就必須綜合判斷,若僅依照當事人意願而未緊急處置,很可能會發生憾事。 嚴重病患 強制鑑定後申/聲請強制住院 當精神病患或疑似精神病患被護送就醫後,後續相關處置便由醫院接手。李俊宏表示,醫院會先判斷個案是否屬於嚴重病患,嚴重病患基本上是指精神狀態脫離現實,若個案屬於嚴重病患且有自傷、傷人之虞,專科醫師便會評估要採住院或密集門診治療;若判定需住院治療,但病患拒絕,此時將進入強制鑑定。 強制鑑定須檢具鑑定的相關書證,包括嚴重病患的診斷書、強制住院的理由等,現行是由醫院向相關專業人士組成的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院,今年8月1日起則將改為法庭審查,由醫院向法院聲請嚴重病人強制住院,以確保人身自由。 無論是現行向審查會申請或8月新制改為向法院聲請強制住院,在強制鑑定及取得強制住院許可的期間,必須將嚴重病患留置在醫院或機構內,這段不得已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過程稱為「緊急安置」。根據「精神衛生法」,緊急安置期間為7天,強制鑑定應自緊急安置次日起3天內完成,且應確保病患接受必要治療與權益保護。 非嚴重病患 採勸說自願住院 不過,在現實情況中,被護送就醫有自傷、傷人之虞的疑似精神病患其實很多並非嚴重精神病患。 李俊宏指出,有些因為職場糾紛、情感問題、經濟困難等企圖自殺的個案,本身沒有精神病症狀,不符合嚴重病人的條件,此類病患不會進到後續強制鑑定、強制住院的程序,醫院只能盡量勸說「自願住院」,若個案堅持拒絕,院方也只能任由其離去,在實務上,這種情況常面臨家屬、親友的不諒解。他說:『(原音)所以這件事情其實也有很多的家屬、甚至是個案的親友回來argue(爭論),當時你怎麼不再努力勸誰一點啊,或者是你那個時候怎麼就讓他回去了,因為真的有個案是從醫院返家之後自殺。但是我得說,因為這個部分是我們國家基於人權的保障,而且如果一個人的自殺不是基於病理性的狀態,是基於自由的意志,那這個時候你的自殺防治要動用到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的時候,也不見得對他的預後有幫忙, 因為關起來叫他不自殺,那你總是會有出院的一天。』 李俊宏強調,這類個案大多意識清楚,了解住院條件、自身權利義務等,醫院一定會先積極勸說此類病人簽署治療同意書,相關書件也都會檢附在病歷中。而「自願住院」的病人出院條件如同一般內、外科住院,當患者想要出院時,經治療團隊審酌並無提升到強制住院的必要性,便會讓其離院。唯一不同的是,由於病房設計的泛用性,此類精神科的急診或病房設計並未區分強制住院或自願住院,因此才會出現新聞事件中女教師所稱「才剛踏進精神科急診室,鐵門就關上」。 個案、家屬、社區不同調 醫院「兩邊不是人」 李俊宏表示,以目前的「精神衛生法」而言,其管理相當嚴格,院方的處置作為不僅納入醫院評鑑項目,各縣市衛生局也會督導,民眾也可就疑義部分提出申訴,若違反相關規定,均有罰則,醫院皆會依法行政。但他坦言醫院有時會「兩邊不是人」,一邊是個案責怪,另一邊是家屬與社區的埋怨。他強調,臨床上的狀態具多樣性,以自願住院為例,有些個案在急診或門診時經親友勸說同意住院,事後卻抱怨自己當時是被逼迫;有時則是個案當下未表意、僅是「滿腹委屈」,而臨床現場相當忙碌,醫療團隊無法細緻辨別或查知其內在想法。 李俊宏強調,無論是護送就醫或安排住院,醫療團隊都被夾在很多人的中間,相當難為,他呼籲社會大眾多給一點空間。 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王仁邦則強調,該會理解民眾對病人權益保障及公共安全的關注,但希望社會各界以正確的法律與醫療資訊理解相關制度,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解與恐慌。 王仁邦也提醒,精神疾病與其他疾病相同,需要的是理解、支持與適當治療,而非污名化與標籤化。他提醒社會大眾若因片面資訊而對精神醫療制度產生誤解,可能反而增加病人與家屬尋求協助的困難,不利於疾病的早期發現與治療。(編輯:許嘉芫) ※ 珍惜生命,自殺不能解決問題。24小時免付費安心專線1925(依舊愛我)陪您度過低潮。 延伸閱讀 教師校園壓力崩盤 誰來接住他們 來源連結:https://www.rti.org.tw/news?uid=3&pid=214647

你對這篇文章的心情是?

共 0 人表達心情

留言 (0)

尚無留言